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9-27 浏览次数: 596

各硕点、研究生各班级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贵大资联发【2017】02号)和《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贵大发[2015]81号)文件精神和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就我院2016-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做如下安排:

一、成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

由学院主要领导、导师代表、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构成。

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。

二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贵大资联发【2017】02号)文件规定,我院向学校推荐7名,候选1名。

三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

硕士研究生:20000/·生

四、申请对象

我院全日制(非在职)2015级、2016级硕士研究生

五、申请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取得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;

4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,积极参与科学研究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;

5、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。

2016—2017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:

1、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;

2、在学期间休学、退学及其他学籍变动者;

3、受到警告及严重警告违纪处分者;

4、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。

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评定资格或停止发放其已获得的奖学金:

1、有剽窃、做假等学术行为不端者;

2、考试舞弊者;

3、受到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者。

六、评审程序和时间

2017年9月27日—28日:个人系统申报、递交申报材料

2017年9月29日: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,确定推荐名单

2017年9月30日—10月10日:学院公示推荐人选

2017年10月10日: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

七、评定办法

见附件1:《bet5536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

、提交申请材料要求

 1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2,表格为一张、正反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;

 2、学习成绩单。请按照本办法将学习成绩进行相应计算,并将计算结果写在成绩单上;

3、《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》一份(附件3,含电子档)上一学年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项目、学术论文、专利等相关材复印件;

 4、所进行的科研活动的支撑材料,提交时同时核查原件;

5、进行的实践活动证明;

    6、2017年9月28日下午18:00点前交纳申请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;

    7、应在完善自己材料后再进行提交,一旦上交,不得进行材料补充和添加。

九、评定原则及要求

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及时公布评审推荐工作实施细则、评审程序、推荐结果。

2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贵大资联发【2017】02号)和《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贵大发[2015]81号)文件要求组织实施。

3、建立监督机制,在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,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。如有弄虚作假、渎职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
4、设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监督、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:

监督、举报电话:88292306

举报申诉邮箱地址:939322104@.qq.com。

联系人:罗俊松

 5、只接受实名反映和举报,任何匿名举报一律不受理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    1、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同年度学业奖学金。

    2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一定要参照样表打印,自行采用的其它表格不予收取。

    3、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评选。


附件1:bet5536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

附件2:附件2:2016-2017学年度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附件3:附件3:2016-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.xls

附件4附件4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说明doc.doc

附件5: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申报说明.doc




bet5536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27日


附件1:

bet5536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

(试行)


为了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择优的原则,根据《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贵大发〔2015〕81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经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,特制定bet5536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。

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是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。为保证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的公平性、科学性、可操作性,制定具体细则如下:

一、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构成

二年级:课程考核积分×98% + 社会活动积分 × 2%。

三年级:课程考核积分×30% + 科研(学术)成果积分×60% + 社会活动积分×10%。

二、课程考核

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,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:

其中,为课程考核积分,为学位课(含必修课)成绩,为该课程学分,为非学位课成绩,为该课程学分。


三、科研(学术)成果

科研(学术)成果包括:科研(学术)奖励、学术论文(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)、专利和科研项目等。

  1. 科研(学术)奖励的计分标准(单位:分/项)

等次获奖级别

一等奖

二等奖

三等奖

其他

国家级

200

150

100

50

省部级

100

70

40

20

市厅级

30

20

10

5

校  级

20

15

8

4

院  级

10

7

4

2

  1. 学术论文(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)的计分标准(单位:分/篇)

论文级别

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

总分值

第一作者

第二作者

第三作者

第四作者

专著

与本专业相关的且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研究型专著

200

140

30

20

10

一级

SSCI、SCI折算因子属A+级的期刊

200

140

30

20

10

二级

SSCI、SCI、EI源刊;CSSCI中折算

因子属A+级的期刊

180

126

27

18

9

三级

CSSCI中折算因子属A级的

150

105

22.5

15

7.5

四级

CSSCI收录刊物

120

84

18

12

6

五级

CSSCI扩展版刊物;北图核心刊物;

80

56

12

8

4

六级

会议论文EI、ISTP、A&HCI、ISSHP收录

50

35

7.5

5

2.5

七级

贵州大学《硕博论坛》(限一篇)

30

21

4.5

3

1.5

一般学术刊物

20

14

3

2

1

编著、译著、教材

每万字

2

1.4

0.3

0.2

0.1

注:发表论文必须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,字数4000字以上。

  1. 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(单位:分/项)

科研项目级别

总分值

主持人

第二参与

第三参与

第四参与

其他

国家级

200

140

30

16

8

6

省部级

80

56

12

6.4

3.2

2.4

市厅级

40

28

6

3.2

1.6

1.2

校  级

20

14

3

1.6

0.8

0.6

院 级

10

7

1.5

0.8

0.4

0.3

4. 科研(学术)成果的总分为上述三项积分之和,要求:

(1) 所有成果署名(所属)必须为贵州大学;

(2) 成果必须是在读研期间完成;

(3) 所有成果在各类奖学金评定中不能重复使用。

四、社会活动

社会活动包括:管理人员评价(辅导员、班主任等)、担任社会职务、社会活动获奖等部分组成。

1、管理人员评价计分标准(单位:分/项)

1)参与社会服务活动

积极参加并承担校、院组织的志愿者相关工作,参加国家级相关志愿者活动并提供证明每次按5分计算;参加省级志愿者活动按每次3分计算;参加校级志愿者活动按每次2分计算;

2)参与社会实践活动

参加校、院组织的调研实践分别计10分、5分。(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由研究生院提供证明,院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以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为依据);

3)组织、参与学院活动

策划组织学院活动按每次5分计算,参与组织学院活动每次按3分计算,积极参与学院活动每次按1分计算。

注:本部分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加分,每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(总分不得超过50分)。

2、担任社会职务的计分标准

担任职务

优秀

良好

评价单位

校级

60

40

研究生工作部

院级

40

20

培养单位

班级

30

10

班级

    3、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(单位:分/项)

等次


获奖级别

一等奖

二等奖

三等奖

其它

个人

团体

个人

团体

个人

团体

国家级

100

80

80

60

60

40

10

省部级

60

50

40

30

20

10

8

地市级

40

35

20

15

10

5

6

校  级

20

15

15

10

5

3

4

10

4

4

2

2

1

2


注:团体获奖分数由获奖人员均分。

4. 社会活动总分为上述三项积分之和,要求:

(1)社会活动中“担任职务”由聘任单位评价计分,以最高级别计,不累积计分;

(3)社会活动累积计分不能高于200分;

(4)奖项积分由我院研究生科组织认定。

五、本办法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通过。

六、本《办法》由bet55365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。


bet5536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92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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